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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雨被雨棚砸伤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50 武汉晚报

  躲雨被雨棚砸伤

  获赔偿

  本报讯(通讯员朱君杨芝林记者蔡早勤)记者昨日从荆州区法院获悉,躲雨时被雨棚砸伤的过路人获赔偿。

  2004年1月10日,荆州区陈太婆买菜途中遇雨,到马先生租住房屋门前的雨棚下躲雨时被砸伤。其家人将马先生及房屋所有权人荆州市房产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法院则认为,马先生未经房产局同意,擅自搭雨棚,应承担主要责任,房产局未尽到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管理责任。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陈太婆1.1万元,其中房产局赔偿46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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