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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服要自掏腰包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2:00 生活报

  首席帮办 王海臣

  本报讯日前,一位读者致信《王帮办工作室》,2005年,他到哈市南岗区学府路电缆街一家单位工作,在工作期间,有许多同事相继辞职,可他们在领取工资时都被扣了工作服的钱。

  这位读者说,他们的工作服分夏冬两种,冬季的每套75元,共发两套;夏季有两件衬衫,一件25元,工作服实际的价钱根本不值那些钱。单位这样做到底是否合理?

  这位读者反映的问题带有普遍性,对此,哈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答复,按《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招用的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培训费及其他性质相同的不合理费用是不合法的。但收工作服钱是否违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要具体分析。

  如果工作性质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费用问题,如果没有约定,也只能适量收取,不能以此为赢利目的。如果只是普通工作,单位强行要求买工作服是不对的,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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