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查封到期勿忘续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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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3:47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通讯员邬耀广李中原)你申请法院查封的房屋超过两年没有?如果快到期了,请赶紧向执行法院申请续封,否则“老赖”若将房屋变卖,你可就损失大了。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今年3月1日起,涉及到有关土地使用权、房屋查封的申请执行案件查封期限届满,将自动解封。执行局负责人提醒相关申请执行人应尽快向法院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否则一旦查封效力消失,会损害到合法权益。 无限期查封变两年时限 据执行局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在2004年3月1日施行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2年,期限届满可续封一次,续封期限不得超过1年。 记者了解到,在该《通知》出台前,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查封的时间并无限制,《通知》出台后,规定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2年,因此,今年3月1日是该办法实施后第一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到期的日子。广州市这类案件为数不少,被查封的土地和房屋遍布各地,对申请执行人最终实现债权,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及时续封防“财产转移” 但是,一旦这些有查封内容案件的期限届满,相关申请执行人不办理延期续行查封的手续,法院的查封效力就将自动消失。如果被执行人趁机转移财产,就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广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特别提醒,申请人应于查封期限届满前向原立案执行的法院执行局提出书面申请,为方便当事人了解和办理申请续封手续,广州中院公布了两级法院执行局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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