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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尊农”,建设新农村的“卷首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4:54 浙江在线

  “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是胡锦涛总书记于2月14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中,提出四句响量的“农话”。其中对于“尊农”,即“尊重农民意愿”问题,许多基层官员就有别样一番感觉。翻开各级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尊重农民意愿”的字眼不难发现;而仔细聆听各级官员的讲话,“尊重农民意愿”的话更不难听到。一些基层官员之所以对“尊重农民意愿”有别样一番感慨,乃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

  在新中国成立数十年的农村工作中,不难看出,什么时候尊重农民意愿,什么时候农村工作就顺手;什么时候长官意志当道,逆着农民心愿,什么时候农村工作就棘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全国铺开的农村联产责任制,即使起初党和政府的红头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各地农村一律搞大包干,但由于各地领导都有着尊重农民群众自愿选择的意识,结果历经实践检验尝到甜头的农民群众像决堤般纷纷民主选择了“大包干”,使“大包干”成为福及农村真正的改革。显然,这个思路就是“顺心、顺路、顺手”。农民群众心顺了,农村工作的路子就顺利了,而农村官员工作也就显得顺手了。

  在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部署的今天,“尊重农民意愿”的问题同样严肃地摆在人们面前。人们担心,尽管建设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假若农村基层不彻底改变往昔计划经济年代的“一刀切”作法,不克服农村官员的“政绩工程病”,那么好心办坏事的问题同样有可能“山复水复”。福建省漳州市西坑村就是一个令人叹息的例子。这个一度成为福建闻名瑕尔的小康村,尽管“家家住别墅,人人盖新楼”,但由于举债建别墅,农民无力还贷款,43户村民建别墅80多万元贷款至今本息一分未还,而贷款的信用社就不得不为此诉诸法庭。新华社记者在报道这个典型中云:西坑村尴尬境遇再次提醒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重在发展经济,切忌大干快上成“刮风”。(见新华社2006年2月13日《新华视点》)这真是一针见血的剖析。西坑村的典型,无疑是农村基层官员建设新农村的一面需要借鉴的镜子、一份需比照的反面典型。而今,胡总书记重提“尊重农民意愿”,就要求各地从铺开新农村建设时起,记住这些往昔由于“长官意志”引发的教训,避免新的“一刀切”重新坑害农民群众。使建设新农村真正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惠及千秋万代的民心工程。

  “尊农”,从本质上讲,是把农民群众当成老师。对农村工作中,情况最熟悉熟悉的是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的是农民群众。农村政策好与不好,向农民群众一问就知情;当地农村官员作风实与虚,最权威的比分员是农民群众。记得去年11月26日,温总理到哈尔滨市民杜继豪家了解情况,当杜的大女儿说,“我们生活整整有条,社会秩序也很好,谢谢党和政府把群众放在心里”时,温总理意味深长说,你这话要倒过来,应该是党和政府谢谢你们,谢谢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见新华网2006年2月12日)温总理这句被媒体津津乐道的“倒过来说”也彰显“尊重群众”的深意。而2月上旬,温总理邀请“泥腿子”农民代表进中南海座谈《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更显党和政府尊重农民情结。

  其实,“尊重农民意愿”也就是尊重人民群众。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只有尊重人民群众,才能吸取群众智慧,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否则有可能办坏事瞎办事,就是脱离群众。尊重与不尊重群众,说到底是个“求实”还是“务虚”的原则问题,也是个为官还是为民的为官宗旨问题。时下提倡真抓实干,这个“实”的前提,就是要尊重群众想到群众,在农村则要尊重农民群众。做到“尊重”,那么在建设规划上就要认认真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在建设步骤上就要请农民群众把脉过滤;在建设效果上,更要由农民去评点鉴别。在“尊农”中进一步加强干群团结,在“尊农”中改进工作思路,在“尊农”中建设喜闻乐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可见,建设新农村,胡总书记一句“尊农”是警言,也是“卷首篇”。


作者: 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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