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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销毁进口携虫莲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6:4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海鹏、通讯员许立宪报道:近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对从泰国进口的“莲雾”(一批,50箱,500公斤)进行销毁处理。原因是该批水果携带我国禁止入境的二类检疫性害虫“果实蝇属”。

  日前,汕头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某报关公司向汕头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申报一批进口水果,机场办业务二科受理了该批货物的申报。

  在汕头机场国际货运仓,查验人员在对每件打开的随机抽取样品箱中,发现有水果腐烂滴水现象。拆开水果包装纸后发现,其中部分样品表面有虫孔,剖开后发现蠕动的幼虫及蛹,有的幼虫在蠕动时还弹跳到包装纸上,部分包装纸上粘附了虫蛹。抽取的样品箱数100%发现虫害,情况十分严重,检验检疫人员当即做好简单的包装复原和现场清理。经进一步检查决定对该批货物做好密封、隔离措施,查验现场进行消毒,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第二天,检验检疫人员对该水果外包装进行密封及存放场地实施卫生处理,并快速将虫样标本送往广东检验检疫局实验室鉴定。经广东检验检疫局实验室鉴定结果为“果实蝇属”幼虫,属我国二类检疫性害虫。本批进口水果当日中午被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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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实蝇属俗称实蝇,可危害250余种水果和蔬菜,被誉为水果的“头号杀手”。其体形比苍蝇小,繁殖速度快,暴发性强,危险性大,目前在自然界中没有天敌。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入境货物经营单位和游客:在从事出入境活动时应留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禁止携带的出入境商品目录,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主动到当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报,做好检验检疫工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责任编辑:蔡英、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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