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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死亡一人重伤 震惊京城的家庭血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20: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34岁的北京市平谷区农民刘占良,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后,将责任归咎到妻子和他人身上,残忍地将妻、女,妻子的侄子杀死,将岳母砍成重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7日开庭审理了这起震惊京城的家庭血案。

  据介绍,刘占良与妻子杨某长期感情不和,2005年8月23日6时许,两人在家中因琐事再次发生口角。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刘占良持铁锤猛击妻子杨某及9岁的女儿刘某头部数下

,致妻子、女儿死亡。后刘占良又骑摩托车窜至61岁的岳母胡某家中,趁胡不备持菜刀猛砍胡头部,致胡重伤。后又持菜刀猛砍妻子7岁的侄子杨某头面部数刀,致杨死亡。

  作案后,刘占良回到家中,向父母磕头道别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刘占良因琐事竟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刘占良刑事责任。

  17日,刘占良脸上挂着泪水被法警带上法庭,他在法庭后悔自己一时激动酿成大祸,当时没想那么多,连两个无辜的孩子也没放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其未提出异议。法庭上,刘占良称与妻子有矛盾,妻子经常骂自己,并说女儿不是自己的,且闹着要给孩子改姓。案发当天,与妻子发生口角后,激怒之下便将其砸死。砸死妻子后,考虑女儿没人照顾,活着也是受罪,于是又将女儿砸死。随后考虑到自己与妻子感情不好,是因为岳母在中间说坏话,未起好作用所致。因此做出了要杀岳母的举动。在谈及为何要杀害妻子侄子时,刘占良称是因为该侄子经常说自己坏话。

  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4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刘占良表示愿意赔偿,但自己没有能力。庭审中,刘占良的辩护人与公诉机关就刘占良到公安机关自首后,杀害其岳母及其妻子的侄子是否属于自首进行了控辩,刘占良称自己是在自首杀死妻子、女儿后,公安机关提起岳母时,自己交代了杀害岳母及侄子的情节。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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