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今年第2号警示:当心水桶押金单据“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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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11:36 青岛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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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家住青岛台西的邢先生到消协投诉,他从2002年开始喝某公司的大桶水,2005年11月不想喝此公司的水,拿出水桶押金单据退桶,却发现送水站早已变换名称,联系电话已换人,拿着单据无处退钱。昨天,市消协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当心水桶押金单据“作废”。 市消协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大桶水押金收取主要有四种情形:1.供水公司的分支机 构,收取的押金都在公司里统一管理;2.独立经营的送水公司;3.个体送水点,自己收取押金;4.没有依法登记的送水点,违法经营。前两种情形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只要保存好单据,经常送水,没有问题。如果是个体送水点就要时常注意,因个体送水点不经营时,往往连同其服务客户信息、联系电话一并转让其他经营者,消费者蒙在鼓里,时间一长很难找到当事人。如果是无证经营的送水点,送水者变了,更难要回押金。因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1.在订大桶水时要看订水点是否有的营业执照;2.因需而订,不要一次性购买太多水票;3.发生疑问要及时查询供水公司,了解供水公司与供水点的关系;4.索要盖有正规公章的押金单据,押金单据条上长条章、方章都不是正规公章。消协同时提醒供水公司要注意供水网点的经营变动情况,防止网点的变动发生退桶的消费争议,影响公司的信誉。对无证送水点,欢迎消费者向12315举报。(记者阎格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