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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个体”八类费用免三年 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5:3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凌实习生史金金)3月9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出的消息,给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带来了惊喜。

  为了鼓励他们创业,今年起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项优惠政策由省财政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出台,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

  八类具体免交的收费项目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交通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运营证工本费;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管理登记证工本费;畜牧部门收取的种畜禽(孵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种畜禽登记鉴定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许可证工本费。

  据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免交期限是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如果在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以上收费。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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