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掏钱买酒前要看张单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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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0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4月1日起,厦门市场上出售的酒必须附带“身份证”——《酒类流通随附单》。据悉,这是厦门杜绝假酒新创的做法。 《随附单》内容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等,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厦门市酒类专卖局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酒类流通工作会议上,厦门的这种做法得到商务部认可。 记者 许蔚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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