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下月起掏钱买酒前要看张单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00 东南快报

  本报讯4月1日起,厦门市场上出售的酒必须附带“身份证”——《酒类流通随附单》。据悉,这是厦门杜绝假酒新创的做法。

  《随附单》内容包括售货单位(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购货单位名称、销售日期、销售商品等,并加盖经营者印章。

  厦门市酒类专卖局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酒类流通工作会议上,厦门的这种做法得到商务部认可。

记者 许蔚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