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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议:两类成本之比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余霞

  “如果买到了劣质商品,你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在央视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中,40%的受访者首选了“自认倒霉”。毋庸讳言,这样的调查结果让人颇为沮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已实施了多年,从1988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都要搞大型的纪念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宣传和教育,虽然现在的消费者还不敢动辄以“上帝”自居,但他们的头

脑中或多或少都有了一定的维权意识。那么,是什么原因使40%的受访者选择了弃权,“自认倒霉”呢?无他,违权成本太高!

  比如,在超市买到一包过期小食品,回家食用后发现不对劲,回头再与超市交涉,至多不过给你换包新的,耽误时间不说,算算还不值来回打车的费用,下次再碰上这样的事,不“自认倒霉”又如何?怀疑新买的皮鞋是劣质产品,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却要你拿出证据,空口白牙自然不行,得到相关部门去申请鉴定,而所需费用足以让你望而却步,不“自认倒霉”又如何?可见,不少消费者受到侵权损害时,不论是找经营者交涉,还是到行政部门投诉,甚至上法院打官司,在这个过程中往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即使获得赔偿,也常常得不偿失。于是,权衡一下利弊,算计一下得失,在维权成本仍居高不下的今天,消费者不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又能如何?毕竟,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像王海那样的打假专业户少之又少;不计代价,就为争口气,“赔本赚吆喝”的也少之又少。

  一方面是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却是不法厂商的违法成本太低。比如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制造者一般处以违法收入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予以吊销营业执照,这种处罚难以起到警戒作用。违法成本不高使得这些造假者敢于屡次以身试法,大胆地踩“红线”,疯狂地赚“黑钱”,即使受到查处,也不过是赔点小钱了事,甚至被吊销证照也可找机会、钻空子重起炉灶另开张。相比较而言,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打假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有的规定当奶牛生病打抗生素时,养牛者如果还卖牛奶,那就是严重违法,就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以后不得再从事乳品业生产。可见,不用重典,不出重拳,就无法使不法厂商收手。只有极大地提高违法成本,甚至罚得造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心惊胆战,他们才不敢铤而走险,祸害他人。

  莫让维权成本成为消费者之“痛”,而应让违法成本成为制假售假者无法承受之“重”;真正使维权成本降下来,使违法成本提上去。如此,净化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设和谐社会,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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