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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 小心“克隆”产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6:0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见习记者 郭俊敏)昨日,市房管局公布了商品房销售专项检查3月10日至13日的阶段性结果,此次针对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等一系列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行动,共查处了5家在商品房销售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房管局同时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中应及时登记、过户,提防“克隆”产权证,对产权证要“验明正身”。如对产权证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和产权人一起带上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到房产政务大厅私房买卖过户68-69窗口核实。

  提醒: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认准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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