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满周岁疑犯妈妈住招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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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16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沾”着未满周岁孩子的光,涉嫌犯罪的年轻妈妈王某没进看守所,而是住进了警方特地为其安排的招待所。近日,栖霞检方与法院合作,创纪录地以1天时间审结了这起特殊的伪造身份证案。 今年3月1日,栖霞区检察院接到王某伪造居民身份证案,检察官审查案件时了解到,王某是外省人员,身边有未满周岁孩子,在南京既无工作也无固定住所。公安机关按照有 关规定,对其采用了监视居住的办法,让其居住在招待所,每天由3名警察轮流监视。作者:马明玉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