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坐轮椅去复查又被撞伤,伤上有伤肇事者不愿赔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8: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张玉宝

  第一次事故的伤还没养好,坐着轮椅去医院复查时,路上又被车撞伤。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责任如何划分成了难题。由于第一次事故的司机逃逸,第二次事故的肇事司机表示,不划分好责任不会赔偿。

  被撞伤的伤者叫孙明,50多岁,安徽芜湖人。说起4个月内经历两次交通事故,他有些无奈。去年7月1日晚,他骑自行车行驶在一条小路上,对面来了一辆大卡车,还没等他靠到路边,大卡车突然打开强光灯。孙明感觉眼前一片漆黑,自行车也失去控制,撞到了路边的树上,接着又滚到了路边的深沟里。卡车并没有停下来,孙明被路人送进了芜湖市人民医院。经过检查,他的腿、腰、手臂等多处擦伤和骨折。由于肇事司机跑了,孙明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后,家里再也拿不出钱。他被接回家,定期到医院复查。

  去年11月1日上午,腿上还夹着固定板的孙明坐着轮椅去医院复查。当行至离家门口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一辆闯红灯右拐的桑塔纳失去控制,向他们冲了过来。

  躲避不及,轮椅上的孙明被撞翻了,身上多处受伤。在被送进医院检查后,认定为脊椎损伤,手脚无法动弹。

  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认定桑塔纳司机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孙明家人找到桑塔纳司机要求赔偿却遇到了难题。桑塔纳司机跟孙明是邻居,他听说孙明在此之前曾受过伤,遂提出异议,认为目前孙明身上的伤并不是他一个人造成的,不应该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医药费。他提出要划分清楚责任,要求孙明家人找到证据,证明哪些伤是他造成的,“否则就不赔偿”。

  本报法援律师徐军建议,孙明家人把两次就诊的病历资料,送到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第二次受伤已构成伤残,桑塔纳司机就要对事故造成的伤害负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伤残鉴定结果显示,伤残是由第二次受伤加重所致,桑塔纳司机只应对加重伤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