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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燃气费者下周“断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1 南方新闻网

  拖欠燃气费者下周“断气”

  近600用户欠费,5日内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则可免停气

  本报讯(记者钱玮珏通讯员林志坚)昨日,记者从惠州市城市燃气公司了解到,将从20日起对部分欠费的管道燃气用户停止供气。

  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管道燃气欠费用户太多,给公司的资金回收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所以公司决定对欠费用户进行管理。据了解,到目前为止,管道燃气欠费用户达到近600户,其中民用管道燃气用户最高欠费近4000元,企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户最高欠费近30万元。

  该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他们从即日起,将向欠费两个月以上、超过50立方米燃气未交费的用户发欠费通知单,要求在5日内补交欠费和规定的滞纳金,否则,将从20日开始对这部分用户停止供气。这类用户需要再次开通燃气的话,还需要另外交纳再次开通的费用。

  据了解,20日开始停止供气的还有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燃气公司有关人员介绍,“主要是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私自改动管线的用户,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这部分用户也将停止供气进行整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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