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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陈小芳--房屋面积别“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5 贵州日报

  亲历:3年前,陈小芳在贵阳市省府路某楼盘购买了一套84平方米的电梯房。房屋竣工时,房开商通知她,由于房开商面积计算错误,现在要将84平方米的房子增加到90平方米,但最后以主管部门的测量面积为准。对房开商完全信任的陈女士没多想,与房开商签了协议同意增加面积。房屋交付时,房开商又要将面积增加到93平方米。仔细看了房屋图纸后,陈女士一家这下火了。陈女士发现,虽然房开商声称房屋增加了11个平方米,但套内面积并未增加,增加的面积其实是公摊面积,房屋面积已变相“缩水”。陈女士要求退房未果,万般无

奈之下,打算起诉房开商。但令她傻眼的是,律师告诉她,她签的购房合同对她并不利,因为双方约定房屋面积按照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为准。吃了哑巴亏的陈女士如今虽然已经搬进新居,但仍然拒付多出面积的房款,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也因此遥遥无期。

  心愿:陈小芳说,老百姓买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有关政策法规,签购房合同时应该请律师把关。也希望房开商能够依法经营,不要利用消费者在有关政策法规上的相对缺乏而耍手段蒙骗消费者。

  消费提醒:据了解,现今商品房销售仍然存在着“陷阱”,主要集中在房屋面积“缩水”、房产证办理不下来、开发商证件不齐全、广告夸大宣传、交房时间比承诺时间推迟、房屋质量问题多、物业管理混乱等。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消费者遭遇了新购房面积“缩水”的情况,“缩水”面积超出允许的3%的限制,可以提出双倍返还购房款的诉求。同时,购房时一定要看清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弄清各项条款,并要求把房地产商的承诺写进合同。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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