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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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万众一心,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闭幕大会。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根据人大代表审议和政协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和纲要草案进行了修改。温家宝总理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说明。 出席今天上午闭幕大会的2891名代表,首先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随后表决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指出,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下转A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