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工期擅自擅自移植树 被罚款2000元才知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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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1:13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刘楠 通讯员朱开健)因施工场地内的25棵黄金榕影响了工期进度,施工方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移植,却不料此举已经违法。 前不久,有热心市民向柳州市柳北区行政执法局举报,柳州市纺织房开公司在承建位于跃进路8号的锦绣路五期工程工地内移植树木,不知道是否经过审批。执法人员得知这个 情况后,立即来到举报者所讲的地点调查。在施工现场,执法人员看到地上一共有25个树坑,被挖掘出来的树木躺在地上,经确认是黄金榕。据该房开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施工人员为了方便施工和加快进度,准备对场地进行平整,但是这些黄金榕影响到了施工。他们完全不知道移植树木还要经过审批。 柳北执法局执法人员介绍说,房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移植黄金榕25棵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柳北执法局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 编辑:马骎作者:刘楠 朱开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