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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费纠纷仲裁庭昨日揭牌运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2:04 兰州晨报

  省消费纠纷仲裁庭昨日揭牌运行

  消费者维权又添新去处

  本报讯(记者张隆见习记者雷隨)今后,消费者投诉经消协调解未果,且商家愿意仲裁时,可直接到东方红广场统办一号楼13楼省消费纠纷仲裁庭提起仲裁。因为,3月14日,

由省消费者协会、天水仲裁委员会和甘肃省中科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共同成立的甘肃省消费纠纷仲裁庭正式挂牌运行,这对于经常遭遇消费纠纷而无法有效维权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又增加了一条维权途径。

  甘肃省消费纠纷仲裁庭受理的消费纠纷包括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纠纷,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如供电、供水、供暖、通信、二手房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等。一旦当事人双方约定或均申请仲裁,仲裁庭做出的仲裁结果,便具有与法院判决结果同等效力,胜诉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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