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跨地招生须两地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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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张敏) 民办学校要跨地区招生,须得到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两个地方教育局的审批,如果缺少了一个,不能跨设区市招生。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民办普高跨设区市招生做了具体规定。通知规定,民办高中申请跨设区市招生的基本条件参照省定有关公办高中的条件。 另据了解,经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同意后,具备跨设区市招生资格的学校,须向社会公布审核过的学校招生简章。(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