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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展“瘦身”退参展商两成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3:45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黄珊通讯员天法宣)中山一公司接到参加广交会期间唯一的国家级大展会的邀请,深为宣传所动,缴纳费用4.3万元后如期参展,不料一直以为参加的专业展会其实是博览会,参展企业和台商数目也大大缩水,展会场面寥落,展出4天,一桩生意都没落订,于是状告主办方欺诈,要求退费。昨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本案的一审判决:博览会实际参展数与宣传不符,构成违约;将博览会分成专类区域展览却未告知参展者,侵犯了参展企业知情权,须退还该参展公司20%的费用8600元。

  电器公司报名国家级展会

  2005年3月,广州兴某展览有限公司(下称兴某公司)向中山市亿某电器有限公司(下称亿某公司)发来宣传材料称,当年4月17日至21日将在广州花城会展中心(广交会琶洲馆对面)举行一场“海峡两岸名优产品博览会———绿色家电(广州)展览会”。展览面积达40000平方米,2000个展位。展会由国家商务部、国务院台办批准,是广交会期间唯一国家级展会,并宣称海外采购商将占观众的80%。

  亿某公司颇为这样的宣传所动,同月26日,该公司在兴某公司提供的报名表上签名盖章,缴纳了展位费、广告费共计为4.3万元。

  应者寥寥没签一张订单

  4月17日,亿某公司如期到广州参展。令该公司大跌眼镜的是,展会并非“绿色家电”专业展,而是各行各业产品都有,没有任何专业分区,是个“大杂烩”;台湾参展企业极少;展览面积、展位大大缩水;主办方根据参展商参展产品的不同,将“名优产品博览会”的展会名称拆解为橡塑、机电设备、绿色建材、绿色家电、绿色食品展会等名称。亿某公司4天下来订单不见一张,参展目的完全泡汤。

  参展商状告主办方欺诈

  由于展会是由商务部、国务院台办批准,海峡中心、海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峡公司)和兴某公司三方承办,亿某公司认为,三方将博览会名称拆解,并在宣传资料上作严重与事实不符的虚假陈述,致使包括该公司在内的近300家中小企业被骗参展,主办方构成欺诈。据此,亿某公司要求三被告连带返还亿某公司交付的4.3万元。

  庭审中,三被告机构这样辩解:他们举办的是博览会,而不是亿某公司曲解的专业展会,整个展会按产品分若干区域和专业已经明示,不存在违约、欺诈。三被告还指出:企业参展完全属于市场行为,应面对市场风险,参展前应对参展行为进行评估,自行承担参展后果。

  法院判构成违约退费两成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博览会经商务部批准取得承办资格,是合法的,双方的展览合同合法有效,宣传材料的说明允诺应视为合同内容。即便参展企业约700个,展位约1000多个,台湾参展商100多家,这一实际结果与其宣传的仍有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亿某公司的参展目的,法院据此认定三被告违约。

  鉴于亿某公司已实际参展并使用了展位,未取得参展的效果有多方面原因,法院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三被告应共同返还亿某公司已付费用的20%即8600元。由于诉讼请求只被支持了一小部分,一审下来,亿某公司还搭进了1426元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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