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重点建三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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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4:42 东方网 |
相关专题: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东方网3月15日消息: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市政府最近批转的《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社区、(街道、镇、乡)要重点建设三大中心即:社区事务受理服 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后,本市每个社区都要设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要方便市民办理各类与政府相关的日常事务,逐步强化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每个社区需配置1个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并设置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居民提供基本、综合、公平、可及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每个社区(镇、乡)至少设置1个养老设施,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特别充实完善为老年人、残障人服务的内容。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配置,按照不同地区分为三类:一是在浦东新区、郊区新城和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新市镇地区以及中心城成片改造或新建地区等地区,要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二是在中心城浦西内外环线之间的建成居住区、郊区新城建成区(老城厢)等地区,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80%配置;三是中心城浦西内环线以内的建成居住区,地处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的居住社区等地区,可按照不低于《居住区标准》建筑面积下限60%配置。此外,郊区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新市镇、中心村,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村镇规划编制的有关技术标准,配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焦扬表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是实施城市规划网格化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依据之一。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有效的保障机制,按照“社区有规划、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逐步推进社区建设,有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使用方便、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高效,适宜国内外各类人士生活、学习和创业的新型和谐社区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