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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15,打假与假打难分胜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5:21 国际在线

  网友:文中思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消费者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

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中国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已经十九年了,在这十九年里,每年的3.15这天,我国政府都要不惜人力、物力和财力推出不同主题的打假维权活动,但遗憾的是,“年年打假年年假,年年假打年年打”的怪圈至今都无法走出公众的生活,还市场经济一片净土。究其原因,愚下不得不对3.15的内涵试作深度反思。

  今日之3.15,已经完全超出了原有消费者的“四项权利”,3.15的内涵早已覆盖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3.15的打假核心已经转移到了打击假冒侵权的源头,其中就包括侵犯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等等范畴。因此,倘若我们不能与时俱进地重新认识3.15的扩展内涵的话,仍然停留在年复一年的3.15造势层面上,毫无疑问,打假只能是事倍功半,并不可能取得对假打的胜利。当今的全方位打假运动已经是全世界的共同任务和责任,几乎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于假冒侵权的世外桃源中,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打假全球都在行动,只不过中国是世界假冒侵权的重要战场而已。“不论采取什么解决办法,中国都是其中的关键:全世界所有假货和冒牌货的将近2/3来自中国。……正是这样的故事,促使美国在贸易问题上的一些鹰派人物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就假冒问题对中国采取行动。……中国政府正开始采取认真的态度,因为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呼声是空前一致的”【摘自参考消息报】。这一段描述不但让我们对世界的经济贡献感到羞愧,同时也提醒我们必须对3.15打假造势活动要有全新的认识本领,否则,假打仍将在中国“流行”下去,年年的3.15打假只能是作秀而已。

  对国民进行3.15打假的认识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十九年来,我国政府从来没有把3.15打假活动的主题上升到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的爱国主义层面上,没有教育国民认识到中国假冒侵权对整个世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像,致使国家荣誉和民族尊严在国际社会受损,而只是简单地围绕在一些鸡毛蒜皮的维权活动中,鲜有大规模的深挖细查假冒侵权深层次根源的宣传和打击动作,这是我们对3.15认识和教育的主要败笔。

  诚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但是强调中国国情的情理理由决不能凌驾于国际3.15打假的法理理由之上。中国的高速发展是否存在着这样的情理理由,那就是,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是属于“私利”,只不过它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而政府对那些假冒侵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奉行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行为,在情理上理应属于维护“公利”的呵护,因为,假冒侵权的市场经济活动毕竟在为活跃市场、推动GDP的上升作出贡献。也就是说,从情理上讲,政府维护“公利”并没有错,那么,对那些假冒侵权执行“放一马”的假打又何尝不可呢?所以,我们不难看到,中国政府虽然设置了不少的打假维权机构,而法律层面至今并未设立对假冒侵权违法犯罪“打到打垮”的严厉条规,也就是说违法成本远远小于违法所得,再加上各种打假的执法机构多以“以罚代法”的手段进行“执法经济”的创收活动,更使得严肃的3.15打假严重地滑向了假打的怪圈,情理战胜法理,这也就是我们到今天都看不到打假与假打分出胜负的根本原因所在。“中国当局采取的罚款、突袭和收缴之类的措施没有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麦肯齐国际律师事务所约瑟夫.西莫内语】。“许多中国法官缺乏适当的司法培训,这是一个弱点,中国没有保护商业秘密强有力的法律,这样就不容易防止知识产权被侵犯”【波斯顿咨询集团】。

  在中国,情理战胜法理的3.15假打现象,还有另外一个深层原因,那就是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中国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始终没有走出弱势地位现实,也就是说,在情理上平衡假冒侵权的存在就是理所当然的理由,只有这样在打假中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奉行地方保护的行政行为,才能让中国产品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中国的GDP才不会滑坡,即便是全球2/3的假冒侵权产品来自中国,那是另外一回事。“……中国只拥有微不足道的专利数量并不全是因为创造力落后,事实上我们根本就没有专利战略。2002年,中国企业在美国获得的专利总量是283件,占其总量的0.2%,但是同期日本人却获得了36368件,占其总量的26.2%,即使中国台湾也获得了3%”【摘自经济观察报】。从这段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尴尬地位,同时也能看到假冒侵权在中国能够生存下去的情理了,3.15打假难道不是作秀?中国的GDP含有多少假冒侵权的“功劳”?我们不得而知,没有人要去统计,没有人会去统计,也没有人敢去统计。

  打假与假打难以分出胜负,这就是中国的现实,3.15打假与假打陷入在认识与造势的混沌之中,是无意还是有意?是情理还是法理?今天我们都不愿意捅破它。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当有一天中国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呼风唤雨的时候,中国自然会高举全球打假的大旗,因为,那时中国的利益会遭到大规模的假冒侵权的伤害,也只有到那时,3.15打假才能在中国真正战胜假打,这就是:与其治人之道还其治人之身!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

  2006-3-14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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