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打人醉汉为何要冒充投资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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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20:00 光明网 |
郭振栋 3月11日《重庆晨报》报道,日前,重庆市有2名醉汉大发酒疯,当街拦下私家车,将车窗玻璃打破,把车主夫妇打伤。在被现场上百名群众围住后,为了脱身,二人声称是上海来的投资商,希望群众能因其特殊身份放行。 醉汉撒酒疯打人并不新鲜,但令人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两名醉汉在打人后对投资商的身份情有独钟,希望借着这把“尚方宝剑”来逃脱罪责。 曾几何时,招商引资成了各地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创造所谓的“良好的招商引资软环境”,不少地方的政府对投资商大开绿灯,强调一切工作都要为招商引资保驾护航。有的地方为了追求良好的招商引资业绩,甚至不惜在原则问题上作让步和牺牲,对个别投资商的违规逾法行径,睁一只眼闭一眼,加以纵容。而个别不良之徒见有机可趁,就依仗投资商的身份,恣意枉行。在有关部门对其执法管理时,他们便拿出一顶“破坏招商引资软环境”的大帽子来压人。在某些地方,招商引资简直就成了执法部门正常工作中的“高压线”和个别不法投资商的“保护伞”。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一些地方政府如此,这也无怪乎两名惹事的醉汉希冀借着投资商的身份来消灾免祸。俗话说:酒醉心明。两名醉汉在惹祸后的“理性”暴露出一些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不理性。其实,无限宽松的投资环境并不一定就是良好的投资环境。以原则问题上的让步和牺牲来提升招商业绩,表面上是在营造宽松的招商环境,实际上是在破坏健康有序的招商环境,就其本质来讲是一种饮鸩止渴的行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