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凶宅”出售应有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33 时代商报

  一位朋友最近遇到件不幸的事,承租他房子的一位老人在他房子里被劫匪杀害。在配合警方调查之余,朋友开始为房子的处理为难。

  他早就打算出售这套房子,但他是否应该把这桩刑事案件告诉将来的买家呢?

  以上这种情况是二手房买卖中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从卖房人的角度分析,隐瞒不

幸事件对于把房子卖个好价钱至关重要。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求卖房人必须披露这类情况,并且不幸事件也不会对房屋的质量和使用价值造成任何影响,所以,以商业行为中的自私或理性假设为前提,大多数卖房人会选择不主动披露不幸事件。当然,如果卖房人选择不披露不幸事件,他就必须要面对一定程度的心理不安,以及买房人知道情况后的谴责甚至纠缠。所以,就博弈策略而言,很难讲披露和隐瞒哪个是卖房人的最优选择,除非他准备卖房后就彻底消失或者遇到一位对不幸事件无所谓的买家。

  从买房人的角度分析,为了避免麻烦,我建议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房人尽量要求卖房人披露出售房屋中是否发生过不幸事件,妥善起见,也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信息披露条款,比如:“卖房人保证出售房屋中未曾发生过重伤、非正常死亡、严重刑事案件等可能导致买房人心理不安的严重情况。如果买房人发现房屋中曾经发生过上述情况而卖房人未曾予以书面披露,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卖房人返还房屋价款的20%”。这样的约定可以督促卖房人认真考虑隐瞒不幸事件的风险,也可以让买房人在发生纠纷时立于不败之地。

  □董纯钢(职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