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何以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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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3:01 光明网-光明日报 |
一个好的学术课题的研究既需要一种深厚的学术底蕴,也需要一种对社会现实敏锐的经验感受和理论直觉,更需要一种勇于担当的学术勇气与社会责任。“单位”研究恐怕就是这样一个课题。 应当说,“单位制度”作为现代中国社会过渡转型进程中的一个特定的组织结构形式,已经存在50多年了,它真切地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乃至 于它们的运行方式等的基本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但把“单位制度”作为一种学术研究课题进行探讨,其历史还不是很长,仅20年左右的时间。尽管如此,国内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还是很快的,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单位的研究几乎涵盖了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其研究内容从原初的对国企改革问题的关注,发展到近年来对于“单位组织”、“单位社会”以及社区等问题的深入研究与探讨。这些研究在一定意义上拓展了单位研究的学术视阈,也强化和凸现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理论氛围。但从总体上看,由于起步较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尽人意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近读田毅鹏、漆思两位学者撰写的《“单位社会”的终结》一书,深感作者在这一课题的研究中又取得了若干新的进展。该书以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为理论宗旨,以同时态和历时态相结合的双重“时空观”为理论视阈,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域性背景为理论参照,力求给我们全方位地展现和阐释中国单位问题研究的理论全景和发展脉络。全书以“单位问题”的研究为逻辑主线,开篇于“单位社会”的起源和形成,其间以“典型单位制”作为全书关注的理论重点,由此而展开生成为与此相关的东北老工业基地社区发展问题、东北弱势群体问题,以及东北地域文化问题等内容的研究,而结尾则收于“单位社会”的“终结”。从表面上看,这一结尾似乎意在“终结”,而实则期望于“新公共性”的建构意向。 该书作者没有刻意模仿以往研究那种仅从组织、制度等刚性的角度去研究“单位问题”的理论路数,而是另辟蹊径,独具匠心地引入了“地方性”这一关键性概念,意在摆脱那种“宏大叙事”的理论风格,而将理论视阈锁定在特定的时空背景下。这从作者对“单位社会”的起源与形成这一部分的探讨中就可见其一斑。作者通过引入“地方性”这一概念意在表明,对于“单位社会”的理解不应当将其泛化和结构化,而应当将其置于长时段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充分意识到“单位社会”本身所承载的理念、精神、现实等多重内涵。这种思考问题的研究方式,无疑会使得对于“单位问题”的研究更接近于经验直观,更贴近于现实。 “典型单位制”概念的提出应是该书的另一具有特色之处。其特色不在于其类型学意义如何,而在于我们从中可感受到作者娓娓道来的“地方性知识”的丰腴,对作者“典型单位制”概念细致入微的分析也有所体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并未一味强调“单位制度”的强制性和它的普遍性特征,而是将理论目光汇聚于“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一地域性的现实场景,向我们细述了一个具有历史传承和地域特点的独特的制度结构——“典型单位制”。这里,“典型”寓意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没有停留在学术言说层面,而是在述说着一段自1949年以来中国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真实经历。这种经历为一种“惯性”预示着它的消解不会是一个迅捷和简单的过程,而可能是一种长期缓慢的过程。这一过程正如作者所忧虑的那样,它可能潜存着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社区发展与建设的阻滞作用。这或许也是作者多年来一直心系“东北现象”研究的“心结”所在。 “‘单位社会’的终结”是作为全书的“结语”部分出现的,从全书的章节安排上看,作者把这一部分放在结尾是有所考虑的,这并不表明作者的理论态度是完全认同“单位社会”已经走向“终结”的这一说法,而只是表明这一部分在全书中所占的理论地位极为重要。事实上,不论我们是否愿意,还是关注与否,“单位社会”走向“终结”已经是一个既定的事实性进程。所以,作者所关注的理论重心并不在于“单位社会”是否以及要怎样走向“终结”的过程性,而是在于思考在“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的进程中以及“终结”之后,我们在理论上及实践上应该做出怎样的带有预见性的回应。易言之,作者的理论重心在于建构而不是破解。因为作者已经清醒地感到,在我们告别“单位社会”的现实进程中,会随之产生许多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精神生活领域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如男女平等、社会公正、社会保障,乃至于社会信用以及公共精神生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于转型进程中的中国社会来说无疑是一些新的“问题群”,而且对理论界而言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与挑战,需要理论界予以积极的反思与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