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袁宝璟案看“富豪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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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5:03 华商网-华商报 |
■黄波 又是一起富翁雇凶杀人事件。随着亿万富翁袁氏本家三兄弟被注射执行死刑,这起事件终于有了一个结果。(3月18日《华商报》) 作为一个力图在一个法治社会做一个好公民的人,这起事件中最让笔者惊异的,是 中国一些富翁表现出的完全逸出正常人思维之外的处事法则。几乎在每一起富翁策划、操作的暴力案件中,都有这样的台词:办了他;收拾收拾他;不就几个钱的事么。袁氏本家三兄弟一案也不例外,先后两次的雇凶杀人活动中,充斥着这样一些暴戾、血腥的话语,在他们几乎不假思索地吐出这些会让普通人吓坏的话语时,骨子里分明是一种轻蔑,而这种轻蔑针对的不仅是他的对手,也是所有想做一个好公民的人,更针对本来应该是人人遵守的法则。在一个法治社会,这一法则就是,在法律框架内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纠纷,如果越出这一法则,你失去的肯定比得到的更多。 而通过许多富翁雇凶杀人案件,我们看到的分明是另外一种法则,这就是“钱能摆平一切”的法则,就是“唯我独尊”的法则,就是“以暴易暴”的法则。这种法则比人们通常所说的“动物丛林法则”更加偏离人性的轨道,因为动物的丛林法则竞争虽然惨烈,但还都是通过公开的对搏以定优劣,而“富豪法则”的要害是完全不讲规则。 个别富豪这种不讲规则的法则是怎样炼成的?考究中国富翁炼成这种怪异法则的过程,不能不提到他们的“第一桶金”。如果对中国的富人阶层稍有了解,就会知道,在部分富豪积累原始资本的最初,可能伴随着不那么光明磊落的东西。理论界曾对此展开过争论,即要不要追究富人的原罪?一种观点是,事情都过去了,还是应该一切向前看,让这些先富起来的人创造更多的财富并带领更多的人致富吧。这种观点自然有其道理,但现在的问题是,正是因为中国的不少富翁攒下“第一桶金”的手段并不光彩,甚至根本就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乃至使他们转而以为自己的这一创业经验可以无限放大和复制,无往而不胜。在这个时候,制约一个公民不敢作恶的那些法则和“道德”还会起到作用吗? 富翁雇凶杀人,最后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很疑惑,如果他们真的知道自己居然要付出这么惨重的代价,还会不会妄动杀心?可以说,正是那套原来以为战无不胜的创业经验和法则害了他们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