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宾馆15时结账完全可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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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00 光明网 |
吕小骊(陕西教师) 去年9月30日,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本着自愿原则,发出“将中午12时结账时间推至下午3时”的倡议。随后,15家高中档宾馆、酒店积极响应。经过半年运行,此举取得了双赢成效。日前,宜宾市消委会决定,3月15日将向全市宾馆酒店发出倡议,全面推行该经验。(3月13日《华西都市报》) 此举不但可以在宜宾市推广,更值得在全国推广。宾馆业将结账时间规定为中午12 时,言之凿凿为“国际惯例”,其实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典型的“霸王条款”。甚至有旅客在凌晨一两点钟入住,也得在中午12时结账。尽管消费者协会屡屡批评这种“霸王条款”,但宾馆业仍是我行我素。实际上,硬性规定12时结账,对旅客将意味着连午餐都吃不好,匆匆忙忙提着大包小包到前台结账。如果改为15时结账,旅客在午餐后还有充足的时间休息。既然宜宾市可以做到宾馆15时结账,其他地区应该也能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