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同意“杀人恶魔”捐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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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美国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法官18日签署命令,同意一名杀死29名病人的护士捐献自己的一个肾脏。 根据最高法院法官保罗·阿姆斯特朗签署的命令,查尔斯·卡伦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献给一位朋友的亲戚,手术费用必须由接受器官移植患者的保险公司支付。 此外,摘取查尔斯·卡伦肾脏的手术必须在新泽西州一家得到州教养改造部门认可的医院进行,实施手术的医生的资质也必须得到相关机构认可。 现年46岁的卡伦为了和新泽西州及宾夕法尼亚州检察机构达成捐献肾脏的协议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努力。 卡伦承认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在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养老院和医院中采用过量服用药物等方法杀死了29名患者。 (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