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阜新市委书记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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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0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0日电 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率儿女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一案已有了最终结果。《京华时报》报道称,北京市二中院已终审裁定驳回原告的上诉。 今年5月,《中国青年报》刊发《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报道了王亚忱利用儿女在当地公安部门任要职的便利,插手阜新商贸城建设一事。文章发表后,王亚忱及其儿女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中国青年报》诉至法院,索赔220万元。 一审法院驳回三人的起诉后,三人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近日终审认定,涉案文章所述内容是否属实等问题属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的范围之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遂终审驳回上诉。(邹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