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荣辱老话题,道德谁也说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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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10 四川在线 |
道德观念既可以是永恒的,也可以是随社会变化而变化的,但不管道德观念是永恒的还是变化的,古往今来却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迅速升温的“八荣八耻”大讨论,已经被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新的道德标准,在未来的中国社会发展中,每个公民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都将以“八荣八耻”作为道德衡量新标准。 不可否认,几千年的传统道德观念,虽然具有永恒的价值,但随着中国前所未有的 市场经济改革下的社会变化,已经被有意无意地忽视、淡漠和抛弃,才会形成如今几乎“没有道德观念”的道德溃败型社会现状。尽管这种几乎“没有道德观念”的社会现状,人们可以归咎为私欲横流、金钱至上和以财富论英雄的社会大环境使然,但人们却难以追究造成这种社会大环境的责任源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与时俱进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道德标准应运而生,自然会受到偿尽几乎“没有道德观念”苦头的全社会的关注、欢迎和拥护,至于说“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新道德标准能否改变私欲横流、金钱至上和以财富论英雄的社会大环境,那就只有另当别论了。“人之初,性本善”,千百年来的道德观念都是从人性开始的。道德是抽象的,它涉及到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地方习惯、群体认同、经济差异••••••等等等等方面;道德是默契的,它不需要人为设置任何条文进行规范,就能在民间自行产生某种共识而长期在民间默契遵守和流行;道德是强制的,统治者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以文字条文的形式制定的规范性道德标准,这就是法律。由此可见,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法律的超越。 道德的底线——法律,是具有普适性的公共道德,同时也是在国家概念下的最低道德标准,这个标准对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任何人都具有约束作用。而民间默契道德却不具备普适性,这种道德因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不同、习惯不同、信仰等等不同,就形成了对道德标准认知的千差万别。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所以说,除了法律这个公共道德外,道德是一个任何人都说不清楚的话题,道德只能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 研究道德和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肃又严谨的工作,只有把公共道德上升为具有普适性条文的法律才是良法,反之没有普适性的法律就是恶法。由于民间默契道德的认同标准不同,有时对发生问题的解决就会出现不同的看法,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此,在解决这类麻烦问题时,往往需要问题双方妥协,并借用具有普适性的道德标准——法律来判断是非和对错。 道德是河流,法律是河堤。千百年来道德都是沿着具有河堤保护的河流传承至今的。而当保护河流的河堤发生缺口或溃堤时,道德就会出现溃败现象,今天的道德溃败现象就是保护河流的河堤出现了溃堤。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个蚁穴就是“私欲横流”、“金钱至上”和“以财富论英雄”!金钱的话语霸权地位,打乱了道德的底线,搅乱了道德的视线,让今天的社会找不到道德的标准在哪里。尤其是当道德的底线——法律失去严肃性而经常改变时,自然而然就没有人再去遵守道德的底线和民间的道德默契了,因为,说不准那天道德的标准又会变化了。由此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道德溃败,由河堤而起,要重新恢复道德,就必须首先从河堤修起,让河堤具有连续性、延续性、严肃性,不要随意改变河堤保护河流流动的方向。 法律就是公共道德,法律既是每个人的行为标准,同时也是对违反行为标准的惩罚标准,只有把道德知识上升为道德意识,把道德思想落实为道德行为,才能产生具有社会责任的社会结果。 尽管道德是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话题,但是,道德却具有可变性和可树性。“入乡随俗”,这句话就是对道德可变性的简单诠释,当你从此地迁移到彼地重新开始新环境的生活时,你就必须适应新环境的民间道德默契(这只限于国内流动,并不改变遵守法律这个公共道德标准),假如移居国外的话,你就得改变适应新的公共道德和民间道德默契;“走那个坡,唱那首歌”,新的法律就是新的公共道德,例如有关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国策法律,她就改变了千百年来传统的传宗接代封建思想道德意识,中国这个坡经过二十多年的公共道德约束,如今已经树立起了“只生一个好”的全新道德这首歌,这就是道德的可树性。 尽管道德是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话题,但是,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其实也非常简单,他的标准就是——损人利己。假如他的行为和后果是损人利己的话,其行为一定不道德;假如他利己不损人的话,其行为就是道德的;假如他的行为利人又利己的话,他就是一个有道德的好人;假如他的行为利人而损己的话,他就是一个有道德的大好人;假如他的行为是损人又损己的话,他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恶人。 毫无疑问,虽然“八荣八耻”已经作为社会主义新的道德标准,但仍将是谁也说不清楚的话题,尽管如此,有关道德的话题人们仍将不厌其烦地永远说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