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节能工程全面推行 14家单位节能改造工程5月底前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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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4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佘慧萍实习生/覃佳升通讯员/杜晓黎)深圳市政府节能工程近日已经开始全面推行。预计今年5月底前,市政协、市检察院、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中学等14家第二批政府节能工程试点单位将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工程。 此次参与政府节能改造的试点单位,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照明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的冷凝器自动清洗装置和水循环系统变频改造。政府要求每家被改造单位节电率均在20%以上 ,2年左右收回投资。依据改造方案,预期工程完成后,14家单位平均综合节电率将达25%,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6年。14家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来源于市政府能源基金垫付,节能改造工程实施完毕后,由被改造单位从节约的能耗费用中,分3年偿还。据介绍,此次14家单位的节能改造实践,将为制定深圳市政府机构用能标准及管理规范,以及在深圳市全面引入EMC方式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改造模式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