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车顶卸货摔亡谁赔偿 车主车辆承包人对半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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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41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 农某在客车顶上卸货时,不慎摔下造成死亡。3月17日,经田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车主某公司及该车辆的承包人黄某,同意赔偿各项费用共3.8万元。 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田阳分公司,将公司的一辆中型客车发包给黄某经营客运。2005年9月7日,农某在黄某承包的中型客车顶架上存放了自己的货物,后乘坐该车从田阳 县百育镇到县城的县汽车公司停车场内。车停好后,农某便爬到车顶上欲卸下自己的货物。因车顶架上无护栏,农某不慎从车顶上摔下,后因伤势过重,于9月17日死亡。事后,农某的妻子辛某向车主某公司及该车辆承包人黄某,提出这起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共8.3万多元,要求某公司及车辆承包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的50%,即4.1万多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辛某才诉至法院。 (陆志强)编辑:马骎作者:陆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