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住房悬“半空” 进家缺楼梯难倒李老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住房悬“半空”进家缺楼梯难倒李老太(图)

  老人病瘫在床。

  

住房悬“半空”进家缺楼梯难倒李老太(图)

  老人的家。

  记者王锋 通讯员蓝天、徐向东

  明明拥有近两百平方米的二三楼住宅,却因无法建楼梯而不能上楼居住,无奈之下,中山沙溪濠涌村李老太只能在外面租房居住。

  昨天,记者接到市民报料,了解到该起离奇事件。

  协议:建楼梯不能占一楼空地

  李老太今年57岁,31年前与沙溪镇大同村村民光伯结婚,2002年8月光伯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李老太和6名儿女最终达成协议:将光伯留下的一处新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楼以及一楼的围墙及以内的空地面给4个继子女何某等人居住,二、三楼给李老太和她亲子女阿强和阿华居住。二楼、三楼应另行开辟上楼的独立通道,不能占用一楼的空间,包括地面。”

  但令李老太想不到的是,二、三楼要建上楼的独立通道,如果不占用一楼地面,自行建上楼楼梯,就必须要占用公共用地,村民们不同意占用。

  无奈:房屋成空中楼阁

  记者赶到沙溪濠涌村进行调查,现场看到了李老太和儿女们共有的楼房。

  该楼房坐西向东,共有三层,一层面积比较大,大概有一百多平方,二层以上面积则稍微比一层小,大概有八九十平方,二楼还有一个二三十平方米的阳台。

  紧挨着李老太家围墙,是该村林老太一家人的房子,正因为两所房子靠得近,李老太要在屋子的后面建楼梯一事,首先遭到邻居林老太一家的坚决反对。

  “这种情形,换了谁,谁都不同意!”李老太房后的邻居林老太说:“他们一旦建出入口楼梯,就和我家的前门正对着,很多时候生活都不方便。”

  解释:屋后建通道将成违章建筑

  记者随后找到沙溪镇濠涌村委会,濠涌村委会负责人解释说,因为李老太楼房后面的通道是村集体土地,如果未经过村民和村委会同意,通道是不能建的。

  沙溪镇规划管理所阮副所长表示:“对李老太的情况,规划部门深表同情,但也得按法律办事。即使村委会和村民同意李老太在屋后开辟通道,规划、建设部门也不会批准建设。因为李老太并没有屋后围墙外的土地使用证,所建通道也属于违章建筑,要被强制拆除。

  老人根本没办法建成上楼楼梯,无奈之下,从2003年8月起,她就只好到中山市区民生路租房子一直生活到现在。眼看着属于自己的房子悬在半空中,老人心急如焚:“我什么时候才能搬回自己的家啊?”

  现状:老人租住出租屋

  记者赶到李老太临时租住的中山市区民生路附近的柿巷2号,刚一踏入房门,记者就闻到一股霉味和臭味。屋内开着灯,但仍显得比较昏暗。进入老人房间,记者看到李老太双腿痉挛地弯曲着,睡在床上。

  床中间则挖有一个直径约20厘米的圆孔,圆孔下方摆放着一个塑料桶,是用来接老人大小便的。李老太已极度虚弱,不能直接回答记者的提问。记者只能向她小儿子阿强了解情况。

  阿强说,目前母亲李老太全身只有头部和左手能动,也不能自行翻身,大小便已经完全失禁,大小便只能由她直接排到塑料桶里,阿强回来后再给母亲洗换衣物,“我们租房要花钱,实在太想回自己的屋子居住了。”

  政府 将解决老人困难

  据记者了解,李老太和她的4个继子女关系不好,继女何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李老太从小对待继子女非常不好,因而仇恨结怨,“所以我们不想和李老太往来,应当按照所订的协议,由李老太自己建楼梯上二楼。”

  对于李老太现时的处境,中山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将会立即慰问李老太,尽一切办法解决老人的暂时困难。中山市残联、民政局等部门也表示,将解决老人的困难。

  律师 协议应当作变更

  记者随后采访了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他表示,李老太所遭遇的情况属于相邻权纠纷。根据民法规定,老人与子女达成的协议应当作变更。

  “该起事件中,老人的相邻权受到侵害,必须排除妨碍,继子女应当无条件地让老人走一楼楼梯上楼,即使双方曾经达成协议,但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变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