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高墙又盗窃又强奸 两"狱友"回监继续"深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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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25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通讯员韦永宣 记者毛梓林)来宾市兴宾区的男子樊某,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同村青年农民兰某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樊某和兰某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又一起去盗割通讯电缆,日前分别被合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并各处罚金3500元和3000元。 2005年8月28日晚上11时许,樊某与兰某经合谋后,携带菜刀、扳手等作案工具,到 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江村屯附近,盗割通讯电缆60米,然后剥去胶皮,次日把铜芯线拿到兴宾区平阳街当作废旧铜丝销赃。正当樊某和兰某得意忘形时,被两副冰冷的手铐铐住他们的双手。法院认为,被告人樊某、兰某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犯盗窃罪成立。且两被告人均系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编辑:马骎作者:韦永宣 毛梓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