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换物管,业委会说了不算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俊)小区要换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谁说了算?日前,广州市白云区紫荆花园业主委员会就跟管理该小区多年的广州市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了争执:在前者看来,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大会在履行职责,经过广泛调查之后,其有权更换物管;在后者看来,物管的更换“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所以其对业委会多次发出的撤出通知不理不睬。争执不下,双方日前将官司打到了白云区法院。

  业委会:多数业主要换物管

  紫荆花园位于白云区,有1080户住户。据该花园业委会主任李翰华介绍,2004年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并在白云区国土房管局备案后开始运作。由于家和物管并未与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业委会要求签约,但遭到拒绝。鉴于家和物管的服务质量下降,业委会考虑更换物管,并发出了调查问卷:“调查表明,约七成业主要求更换物管。”

  业委会不久就公开招标,并与中标的物管签了合约。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家和物管就是不走,也不移交相关财物和资料。“协商解决不了,我们只有上法庭了。”

  业主:物管赖着不走像“业霸”

  该案庭审吸引了近20名业主旁听。他们介绍,之所以要换物管,是因为家和这几年管理得实在不行。“保安是要上岗证的,但好多保安都没有。”“小区的治安越来越差了,家里经常被盗。我们找物管理论,他们却说,这些属于公安管,不关他们事!”“去年7月,连管理处都被盗了。他们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怎么可能来保护业主?”“为了赚钱,他们还将外面的车招进小区道路停放,搞得小区内拥挤不堪。”……

  在诉状中,业委会列出了三项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家和物管撤出紫荆花园;将紫荆花园的物业管理权和全部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回业委会;判令家和物管与新物管做好交接工作。李翰华还称,请法院判令家和物管来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为打官司的钱是众业主凑的。说到激动处,他直斥家和物管是“业霸”,“要签合同他们不签;邀他们来投标也不来;要他们走他们也不走。这样赖着不走,完全是‘业霸’行径!”

  物管:为小区安宁要力争到底

  对于业委会的指责,家和物管的委托代理人反驳说,对于更换物管的程序,《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要求换物管,这是业委会的决定,而不是2/3以上业主的决定。既然更换程序违规,我们当然不走。为了小区的安宁,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要力争到底。”他还表示,家和物管在服务、管理紫荆花园时是尽心尽责的,如果大多数业主都不愿意接受该公司的服务,并通过合法程序将其撤换,他们愿意配合做好移交工作,“仅仅凭调查问卷就要我们走,这不是合法程序。”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