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保险业务员拉客急吼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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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4:21 新民晚报 |
为了多做业务,一些保险代理人或急不可待,或不择手段,在“搞定”一份份保单后,却让客户头痛起来:钱女士没填投保确认回执,却被扣了款;而毛女士签的保单其实是无效的。 没有确认也被扣钱 钱女士5年前成为一家保险公司的客户。今年1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给她家打来电话,问是否需要追加一份“28种特大病种”的保险,并说这是针对老客户的年终特别项目。当时钱女士不在家,她丈夫听了介绍,也没征求她意见,便回答可以。对方说,请钱女士将同意这份保险的确认回执填好,尽快邮寄过去,以便正式达成保险合同。钱女士回家听说后,觉得不需要这份保险,也就没填回执。 没过多久,钱女士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通知函,说她投保“特大病种险”的264元保费已从她的账户上扣除。自己没寄确认回执怎会扣钱?2月14日,她拨打了该公司电话,声明自己没有新投任何保险,要求把扣掉的款退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15个工作日就能如数退还。3月6日,迟迟不见退款的钱女士又拨打了该公司电话,得到的答复却是退款还要等几天……让钱女士搞不懂的是,这份保险的对象是她,为啥仅凭家人电话里的口头同意就扣款了,这是否急吼吼? 签下一份无效合同 无独有偶,年已半百的毛女士糊里糊涂“签订”了一份“重大疾病和储蓄”保险合同。去年11月,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向她推荐了这份年保险费为2650元的保险,并表示20年后,她能拿到10万元的回报。见有这等好事,毛女士一时兴奋,就为已经上大学的女儿投了保,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保险公司便从毛女士上海银行的账户中扣除了2650元。 10万元回报是不是太容易了?兴头过后,毛女士拨打保险公司热线,工作人员回答:必须符合合同条款中关于重大疾病等事实,否则拿不到分文。业务员与热线两者的说法迥异,毛女士决定退保。这期间她了解到,由于保险对象是已经成人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儿,根据有关保险法规,必须由女儿本人签字,合同才有效。也就是说,当初她签的这份保单,根本就是无效合同。 为此,记者向那名业务员求证。他承认,当初知道那份保单是“问题合同”,但仍按正常合同继续办理。几经周折,毛女士终于在2月16日从那个业务员手中拿回了2650元。 本报实习生董正刚 本报记者钱绿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