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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新农村建设要防止建设性破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7:13 浙江在线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近日表示,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大拆大建占用耕地;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要严格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的新农村建设决不能重复曾经出现过的“建设性破坏”。这既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沉痛教训,又是现实向我们提出的迫切需要。目前有少数地方将新农村建设只注重农村房

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阔等表面的东西,少数地方甚至已经出现了盲目占地、大肆拆建轰轰烈烈建设农民新村的非理性“政绩冲动”。这种假新农村建设之名侵占耕地、大拆大建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建设性破坏,不仅劳民伤财、加速耕地流失,也有可能造成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特色村庄的消失。

  相比自然灾害等,建设性破坏往往发生在征用土地拆迁、农民新村建设等建设性过程中,只不过由于其隐蔽性大、潜伏期长,其破坏性不易在短期内被发现。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出现建设性破坏苗头倒不一定是谁主观故意地进行“破坏”,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于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全面把握和缺乏科学的方法。因此,要注重特别统筹新农村建设发展目标,防止目标单一;同时更要坚持科学规划先行,推进规划进村,本着结合实际、节约耕地、保护环境等原则,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型村落和现代田园农庄,从而避免建设性破坏,真正推动新农村建设。


作者: 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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