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提醒消费者警惕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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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9:0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发展改革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公布通信行业存在的6类通信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类似的价格欺诈行为。 一、提供通信服务不如实标示全部费用。 在固定电话上用IP卡拨打长途,需要从IP卡中支付长途通话费并交纳固定电话IP接 入费。按照规定,通信公司在公布IP电话资费标准时,应当标明全部收费内容和标准。而很多通信公司在推出IP卡长话业务时,往往只宣传使用IP电话打长途每分钟0.30元、比普通长途电话每分钟省0.40元的内容,没有注明消费者还要交纳固定电话的本地通话费。这是较为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二、提供通信服务使用误导性语言夸大价格优惠。 某通信公司开展长途电话服务优惠活动,在发放的宣传单上标注:“××长途电话注册优惠期间国内长途每分钟消费0.20元(该款标示特别醒目),......优惠套餐:预存100元无赠费;预存200元送100元话费;预存300元送150元话费;预存500元送250元话费;预存1000元送500元话费”。 消费者理解为长途电话每分钟0.20元,如果预存200元、300元、500元和1000元,还可获赠预存金额一半的话费。事实上,该公司对用户拨打长途话费仍是每分钟0.30元,所谓的每分钟0.20元是按照优惠套餐折算而来的。这种玩弄数字游戏,有名无实的优惠政策,是价格欺诈的典型表现。 三、销售通信产品标示市场最低价与实际不符。 某通信产品销售店在宣传广告纸上写明该店所经营的21 种手机执行“全市最低价”,实际上,经物价检查人员核实,该店有2 种手机的价格,明显高于其它手机店。这种随意标示最低价而与实际不符的做法,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四、销售通信产品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某公司向顾客宣传,凡购买某机型小灵通话机的客户每月赠送话费15元,共送24个月。但没有明示价格附加条件,即所赠话费只能用于拨打网内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另一手机销售店宣传购买手机按标价减200元,但隐瞒了必须在该店入网并预存200元话费才能享受减免的价格附加条件。经营者的这些手法,消费者往往在上当后才恍然大悟。 五、提供通信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 某通信公司向用户承诺“掌中宽带”业务资费优惠政策:正常时段为每日7:00—23:00,优惠时段为每日23:00—次日7:00,正常时段按实际发生量收费,优惠时段按实际发生量的50%收费。从实际收费情况看,该公司对23:00前开始使用“掌中宽带”业务的用户,对其在23:00后的使用量,没有按承诺的50%计费,仍然收取全部费用。 某通信公司在广告中承诺,虚拟网用户付月租费10元,可以无限制通话。在实际执行中,该公司从05年9月对虚拟网用户通话时间超过1000分钟的部分另行收费,没有履行交易前的价格承诺。 六、提供信息服务无端占用消费者付费时间。 部分通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交通、气象等信息服务时,经常在语音服务中插播商业广告,占用由消费者付费的收听时间。实际上是消费者自掏腰包,收听并不需要的商业广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