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不应是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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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3:02 新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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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出国考察成了某些干部的“惯性思维”,一有什么新举措、新项目,总要出国考察一番。其中借出国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者,并非个别。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出国考察甚至变成了某些人的一项待遇和“福利”,隔段时间就要安排这些人出国考察。 诚然,在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过程中,我们的确有许多东西要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出于工作需要,干部带着明确任务和目的出国考察,是必要的。但凡事就怕有其名无其实。在雅典奥运会期间,当地旅游部门接待了一拨又一拨考察的中国团队。一位华人说:“好多人不懂外语,成天接触的全是我们这些华裔,不知他们考察到了什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问题是这“石”是不是非得自己上山去现场采?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是不是只有出国考察一条路?如今网上资源极为丰富,而且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边看边思考,同样达到借鉴的目的。相反,受时间、语言等现实条件限制,兴师动众出国考察,却难免走马观花。另外,既然可以走出去,当然也能请进来。比如邀请外国专家来华交流,通过面对面讨论,既让更多人受益,也可以节约出国考察费用,何乐不为? 对干部出国考察,中央早有明确规定,但一些人就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付这种“对策”的对策是,应该建立相应的出国考察公示制度,将出国考察的目的、任务、必要性以及行程公布出来;出国归来,拿出成果报告,接受监督。要让出国考察成为干部肩负的一种责任,而不是游山玩水的待遇,更不能成为名正言顺、互相攀比的职务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