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适用范围大幅扩大 药物品种市民自主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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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4:09 青岛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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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新版《药品目录》从今天起至3月24日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将从5月1日起正式印发执行(该目录已从2月1日试用,早报曾作追踪报道),市民可打电话12333反馈修改建议。 目录药品分甲乙两类 新版《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包括民族药)两大部分,把西药、中成药这两类药品分为甲类目录药品和乙类目录药品。甲类目录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新增品种5000余种 新版《药品目录》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做出以下调整:险种适用范围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不受药品“自负比例”和“最高费用限额”限制;把部分原来自费的药品纳入了目录范围,如紫杉醇(治疗癌症用药)等1500种药品被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新增品种加上规格超过5000种,包括价格昂贵的抗肿瘤药、抗排异药等,其中抗肿瘤药由原来的48种增加到372种等。 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原版《药品目录》中42.6%的西药和中药品种个人负担比例降低,降低幅度分别为10%、20%、30%不等,个别药品自负比例由原来的30%、20%、10%直接降到0比例(100%报销)。调整后的《药品目录》95.5%的药品,自负比例控制在20%及以下,参保患者整体药品费用负担比例将至少降低6个百分点。 市民查询《药品目录》可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市劳动保障政务办理大厅、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区劳动保险办等单位联系,也可登录http://www.qd12333.gov.cn点击“社会保险”,然后再进入“医疗保险”即可。(记者 潘修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