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销毁”与“循环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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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6:0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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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3月,都是各类假冒伪劣商品难过的关口。各地工商部门都会在3月15日前后举行大规模的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以展示我们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是对那些不法商贩的震慑和警告。 但是通常我们的做法,往往是一烧了之。在冲天的火光中,不管是食品药品、还是烟酒糖茶,统统付之一炬。这种做法固然解气、固然彻底,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简单的焚烧法不环保。有资料显示,一些假冒伪劣商品中含有苯和酚类等有毒化合物,如果燃烧达不到800摄氏度,还会产生“二恶英”等对环境有害的剧毒物。焚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随风扩散,会严重影响到大气质量。因此,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期间,兰州市人大代表杨丽娟就向大会提交了《关于“绿色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议案》,建议将假货分门别类,采取绿色环保销毁方式,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其次,简单的焚烧法不经济。几乎每次销毁现场,都有个别群众冒着被火烧伤的危险,从中抢出一些假货来。在感喟个别群众觉悟不高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会有人哄抢这些被查获的假货呢?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废物,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就算是假冒伪劣商品,也同样或多或少具有利用价值,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达到资源的再利用。比如,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中,一些具有使用价值的过期食品就可以捐赠给饲料厂喂猪;一些假冒名牌、质量稍差但仍可以使用的服装,在拆除侵权商标后就可以捐赠给福利院;烟酒等商品的纸质包装还可以集中回收送到造纸厂……其他能够燃烧、但无法再利用的假货则可以送到焚烧炉进行封闭式焚烧处理,转换成电力来造福人民。 在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的今天,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正在各条战线上生根开花结果。也希望这一理念能够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这件事情上有所体现,彻底告别一元思维、告别蛮干思想,真正做到吃干榨净、做到物尽其用。这一方面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资源,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又避免了环境的二次污染,可谓一举两得。因此,希望工商、环保、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在严格执法的过程中,多与科研和社会各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开动脑筋,共同做好发展循环经济这篇大文章。①2 □万川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