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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录公务员面试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7:1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 沈朝晖 通讯员 沈超)宁波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本月25日开始,我市具体面试办法昨天出台。据了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不足60分者淘汰。

  根据今年的面试办法,市本级统一设9个面试评委会同时进行面试,每个评委会设固

定评委5名,非固定评委2名。固定评委由市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没有招录任务的有关部门领导及业务处室同志担任;非固定评委由用人单位领导担任。每个评委会配备监督员,监督员由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担任。

  面试办法规定,报考公安警察、森林警察的,在面试前先进行体能测评,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作替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不足60分者淘汰。每个应试者的答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另外,迟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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