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调查应由谁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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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7:35 大众网-大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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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省市领导在发言时纷纷表示,要把当地人民的“幸福指数”纳入对政府工作的考核。深圳市已经率先进行了尝试,从去年起开始实施“和谐深圳创新工程”,主要任务就是解决如何测量“和谐”和“幸福”的问题。(3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把幸福指数和政绩考核挂起钩来,有人担心:以前GDP是一项很硬的政绩考核指标, 该指标统计口径清楚,算起来比较容易,而“幸福”是个务虚的概念,怎么计量?在笔者看来,虽然计量方法现在还缺乏科学的标准,但是只要努力,总能够找到一个比较客观的尺度。让笔者更担心的是,幸福指数调查到底由谁来组织实施?现在,许多地方在做民意调查时,往往依靠政府有关部门。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比较权威,但是由于某些调查涉及到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容易引起人们的质疑。例如,去年某地方政府组织的一项“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的民调结果是99.3%。结果甫一公布,就遭到舆论的普遍怀疑,就连当地百姓也大摇其头。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在于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由于直接涉及到对政府自身的评价,与自己的利益有牵连,很难保持公正的立场。即使心底无私,极力保持公正,也难以避嫌,因为它违背了“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的原则。 幸福指数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也是对政府工作的考察和政府绩效的评价。尤其是它一旦正式列入和谐社会指标体系之一,由于对政府的评价由政府自己组织涉及公正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因此如何既保证其真实度,又让人们信服,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幸福指数调查由独立的民间研究机构组织实施。 在一个更加开放的社会,强调民意是大势所趋。作为一项有效的管理工具,对政府绩效评估因具有判断、预测、激励、约束等多项功能,在公共行政中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保持评估结果的客观和真实性,西方国家对政府绩效的评估一般由独立的民间研究机构进行。如美国锡拉丘兹大学坎贝尔研究所,自1998年以来就与美国《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对各州或市的政府绩效进行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引起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并因其报告的公正客观性受到好评。 我们也应借鉴这一做法,积极将独立的民间研究机构引入民意调查活动。假如政府能将包括居民的幸福指数在内的评价政府绩效的工作委托给独立的民间研究机构进行,不但能够为政府节约大量行政开支,更能够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取信于民,从而有效沟通政府与民意,形成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