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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获准投资基础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07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保监会20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办法》公布后即进入试点阶段,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目前保监会正在进一步制定相关投资业务规程,选择试点单位、项目,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办法》的颁布实施,意味着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开始,打开了保险行业与实体经济对接的通道。

  《办法》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规模及比例作出了规定。此次规定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试点初期,投资范围仅限于已经建成、运作良好、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项目。

  至于投资的规模和比例,《办法》明确规定:“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按照规定,目前理论上将可以有700亿元左右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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