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千六百名学生安全不该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3 法制日报

  导读

  整个校园犹如施工工地,基础设施均在建设之中,近一千六百名学生被迫搬进了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隐患甚多的学校。

  匆匆搬迁为哪般?县领导说,是为开发商腾地,是发展新区需要。

  家长疑惑,商业目的驱使,就能忽视学生人身安全?万一发生安全事故,谁来负责?

  近日,连续有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称浙江省岱山县岱山实验学校在新校园建设尚未完工、全面验收尚未进行的情况下,就匆匆让学生进校就读,严重危及了学生的人身安全。

  据家长反映,开学第一天(2月13日)他们带着孩子前往搬迁新址的实验学校,发现学校除几幢必须的教学楼以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如操场等均还在建设施工中,整个校园犹如一个施工工地。刚建成的教室内还有刺鼻的化学涂料气味,一节课下来就有学生流眼泪。放学后,有部分小学生出现头晕、嗜睡、恶心等不良反应,家长怀疑是轻度的苯中毒。

  家长们说,岱山实验学校是当地一所公立民办的学校,每位学生一年所交的各项费用要比其他普通公立学校高五千多元,事实上已经达到了贵族学校的收费标准。但现在接送孩子、午餐还要自己掏钱,学校安全隐患又这么多,这不但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负担。

  实地调查 学校里随处可见施工场地,无护栏无保安无消防设施

  记者随后前往学校对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来到学校大门口,首先看到的是正在施工的操场,几名施工人员正在操作搅拌机。随着上课时间的临近,在通往学校的马路上出现了一群群骑自行车上学的初中生,许多小学生则由家长骑车带着来上学,在进学校的拐弯处显得十分拥堵。之后,记者见到了一辆部队的军用客车,从上面下来二十余名小学生,后经了解这是当地政府为解决学生接送问题临时借用的校车,借用的汽车还包括长途客车、公交车等,而接送的费用则由家长按每趟1.5元(单程)支付。

  记者走进学校,发现校园内施工场地随处可见,在地面上还有许多裸露的水管以及钢筋接头,学校的围墙还未完全建好。小学教学楼的侧面正在建学校的另一扇门,许多建筑材料堆积在门口,不远处还有大型挖掘机在施工。而教学楼后面则是一片尚未平整的土地,凹凸不平,在小学教学楼周围没有护栏等隔离设施。学校内施工人员可以随处走动,而校外周边也都是施工场地,人员复杂,但记者在校园内没有看到一名保安。

  记者刚一走近小学教学楼,就闻到了一股墙面涂料的刺鼻气味。走进教室,气味更浓。在走廊上,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小学生,他们告诉记者,这种气味一开学就有了,现在还算好了点。早上上课前老师会开门通风,现在班里有些同学闻了气味还会头痛、头晕。

  在走遍学校的所有教学楼后,记者发现学校用于防火的消防器材几乎没有,而许多楼层的栏杆太低,只比小学生个头高了一点点。

  校方说法 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都有隐患,匆忙搬迁有苦衷

  带着家长的意见以及现场发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校邬校长。针对家长提出的意见,邬校长首先拿出了两份检测报告,称教室环境指标都是合格的,气味可能来自教学楼外墙的涂料,不会对学生产生影响;学校的食堂也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了检查,卫生条件都是合格的,但由于有近一千六百名学生,食堂的规模较小,目前只能采用小学和初中生分时段就餐的办法,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小学生就餐时间紧迫的问题;学生的接送问题,目前还没有完全解决,学校规定初中生可以自己骑车上学,但八百多名小学生的接送压力还是非常大,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还是很棘手。

  针对记者提出的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问题,邬校长显得有些无奈。她告诉记者,学校目前确实还在建设中,全面的验收也尚未进行,许多安全隐患确实存在。学校的搬迁是匆忙了点,但这要服从县里的决定,学校会尽最大努力保证学生的安全。

  县领导称 匆忙搬迁是为开发商腾地,学校建设将在数月内完工

  那么,学校尚未建成,为何要匆匆搬迁?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岱山县分管教育的徐副县长。她告诉记者,岱山有所高亭辅导中心小学,而这所小学所占的土地已经高价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县里决定将高亭辅导中心小学搬到旧的实验学校。而随着合同期限的逼近,实验学校如果不及时搬出去,高亭小学就搬不进来,就可能对开发商造成违约。实验学校现在的区块是该县的新区,以后县行政中心也要搬过去,实验学校的搬迁将有利于该新区的整体发展,带动诸如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徐副县长认为现在搬是匆忙了点,但县里也很无奈。学生家长的要求可以理解,学校一期建设将在数月内完工,相关的公交线路也在规划中,学校的总体环境以及相关问题将在近期内得到有效改善。

  家长意见 商业目的驱使,切莫忽视学生人身安全

  对于这些说法,家长们并不认同。他们告诉记者,县里发展新区的决策无可厚非,但在实验学校搬迁的问题上,是受到商业目的的驱使,客观上忽视了学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今日这种尴尬的局面,显然有些失职。假如在校内安全环境完备、交通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搬迁,做家长的就不会如此忧心忡忡了。如今,万一发生学生安全事故,谁能负起这个责任?

  编辑手记

  安全意识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尤其是学校安全,更是丝毫马虎不得。就在前不久,校园安全首次被写入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草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确保学校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依然有人对安全问题心存侥幸,让学生搬进隐患众多的校园。商业利益和学生人身安全,孰轻孰重?真应该好好掂量掂量。

  相关链接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

  草案规定,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设置义务教育学校应当确保选址安全。

  草案要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出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鉴定;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对于群众关心的校园周边安全问题,草案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为了预防在学校内发生事故,草案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安全责任予以明确: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