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实施仲裁法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3 法制日报 |
|
纪念《仲裁法》实施十周年·中国仲裁机构巡礼 海口仲裁委员会主任 王欣 海口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5月,是海南省惟一一家民商事仲裁机构。近年来,海口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 键”的方针,受理案件数量逐年稳步上升。2003年受理案件40件,2004年受理案件80件,2005年受理案件163件,受案数连年翻番。涉案标的不断突破新高,2005年达到3.4亿,为维护海南经济特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海口仲裁委员会在聘仲裁员116名,均为各专业领域的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其中,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2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64名,一批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也受聘为海口仲裁委仲裁员。 一、广泛宣传仲裁法,全面推广仲裁法律制度 近几年来,海口仲裁委在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主要是: 第一、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海口仲裁委成立伊始就在《海南日报》、《海南法制报》、《海南经济报》等报纸上开辟专栏,进行仲裁法知识和案例的宣传;此后,又在《特区时报》、《特区旅游报》、海南电视台、海口电视台、海南有线台、海南经济台等媒体对仲裁法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报道;同时,设立“仲裁咨询台”,由仲裁员解答有关仲裁方面的电话咨询;在海南法制网建立海口仲裁的专门网页,详细宣传介绍海口仲裁委以及仲裁的办理程序、仲裁法律法规等资料。 第二、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宣传推广仲裁法。2004年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以琼府办[2004]33号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文件对全省政府部门、各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文件出台后,我们积极抓落实工作,在省法制办的指导和协助下,主动地与各市县政府部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门联络、沟通和协调,一些重点行业和协会,如省建设厅、海南证券监管局、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省总商会等机关、单位相继出台了落实文件。从近期工作开展来看,规范合同文本工作已初见成效,仲裁案件受理数大幅上升。 第三、通过构建仲裁发展网络,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我们先后在全省近10个市、县设立仲裁联络处,签订联络处合作协议;在100多家大中型企业设立了仲裁联络员,并向企业作出“及时、免费解答企业的咨询,免费查获我委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免费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合同范本”的三项承诺。2004年,我们设立了“海南省海仲法律研究咨询中心”,专项负责仲裁的对外宣传和培训工作;设立三亚办事处,加大仲裁在三亚的推广力度;推行企业仲裁顾问制度,先后在近20家重点企业聘任了24名企业仲裁顾问,推动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通过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法的认知度。我们建立了仲裁员培训制度,新任仲裁员必须接受仲裁法和仲裁实务培训方能审理仲裁案件;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座谈会制度,召集仲裁员和相关人士座谈,沟通交流仲裁办案经验,探讨仲裁实务问题。近年来,我们先后与省工商局、省企业家协会、省药业协会、省房地产协会、省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省建筑业协会、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合作,分别对全省各市县以及上述协会的会员企业进行了近百场次的仲裁法培训。 二、严格执行仲裁法,依法公正裁决案件 仲裁案件的办理质量是实施仲裁法的核心和生命,是整个仲裁事业的基石。海口仲裁委十年来一直围绕仲裁案件的质量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做了大量工作,案件质量逐步提高。近三年来,案件的自愿调解和解率达到60%,快速结案率达80%,自动履行率达50%,撤销仲裁和不予执行率控制在1%左右。正是由于严把案件质量关,海口仲裁委在近年来不断得到市场主体的支持,案件数量连年翻番。 根据十年的仲裁实践,笔者认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就是要严格执行仲裁法和仲裁规则,依法公正裁决案件。具体说,我们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通过依法完成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保证仲裁案件的质量。二是依法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管。三是建立制度,规范仲裁活动。仲裁案件质量保障归根到底要靠制度、靠法律,而不能靠人治,要根据仲裁活动的实际需要,依法及时修订仲裁规则,完善立案、庭审、审限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通过时时的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仲裁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四是加强仲裁员和秘书队伍建设。我们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的条件选聘仲裁员,仲裁员的遴选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行业推荐、秘书处审查、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社会公示、颁发聘书的程序进行。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座谈会、发送仲裁资料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们加强秘书处的管理,建立符合仲裁特点的岗位、人员和工薪管理体制,实行秘书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制度,强化秘书人员的仲裁服务意识,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精干的秘书队伍。 在保证仲裁质量的问题上,笔者认为,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目的是为了减少干预,保证公正。但是,这决不等于独立就会自然产生公正。如果仲裁委、仲裁庭、仲裁员把独立的仲裁权力用于谋私,产生的效果和恶劣影响比不独立于行政机关还要坏,因此,仲裁机构在坚持独立办案的同时,必须强化公正意识,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裁决的合法、公正。二是正确处理仲裁庭的独立裁决权与仲裁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权的关系。仲裁庭独立独立行使仲裁裁决权,这是仲裁法和许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的权力。也只有充分保障仲裁庭独立行使职权,才能够充分体现独立仲裁的优越性。但是,权力制衡也非常重要。仲裁委员会必须充分利用仲裁法和仲裁规则赋予的监督职权,遏制仲裁庭可能出现的违法裁决行为,仲裁庭不得以独立裁决为由,拒绝接受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仲裁庭和仲裁委员会共同的职责是确保公正裁决。 三、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仲裁法,实现仲裁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由于种种原因,海南的仲裁发展基础还没有夯实。我们要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行二次创业。 总的思考是:坚持“推行仲裁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指导思想,围绕“化解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定位,调整工作思路,创新体制和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仲裁环境,实现跨越发展。 具体讲:一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扩大受案范围,使受案数量要不断增加,受案标的不断推升,社会效益不断增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仲裁二次创业中,将海口仲裁委在全国排位“中不溜”地位升位到先进行列。 二是把公正、廉洁、高效服务作为永恒的主题。要建立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评价体系,建立裁决书的反馈制度,提高案件“三率”,力争调解率能达到60%以上,自动履行达到80%以上,法院撤销率和不予执行率控制在1%以内。要严格办案纪律,严守仲裁员守则,建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仲裁员行为依法实行严格的监督。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研究制定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 三是通过宣传推广工作,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仲裁,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最终选择仲裁,为仲裁法律制度的推广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最大支持,在全省各市、县法制机构设立仲裁联络处,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仲裁分支机构;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仲裁法和典型仲裁案例,适当时机进行公开开庭试点,邀请海南电视台现场录制并播放庭审实况;要在广泛宣传的同时,抓住海南新一轮开发建设的大好机遇,与大企业、大项目签订仲裁服务协议,帮助他们规范合同,签订仲裁协议,防患未然。 四是全面提高仲裁员队伍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的素质,以一流的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创一流的海口仲裁品牌。要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鼓励仲裁员和秘书参加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活动,拓展仲裁员和秘书得知识视野;要增加知名专家学者和境外专业人士的仲裁员数额,提升海口仲裁委员会的品牌。 五是营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环境,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在坚持仲裁委自主独立发展的同时,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要与法院建立紧密的工作协调机制,统一认识,统一执法标准,提升仲裁裁决的权威性;要加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沟通协调,争取社会各界对仲裁事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海口仲裁委的公信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