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 慎言 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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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3 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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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仲裁员队伍的管理,规范仲裁员从事仲裁活动的行为,树立和维护仲裁公正、廉洁的形象,成都仲裁委员会最近制定了《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声明及公正承诺书》,要求每位仲裁员在接受选定、指定后,必须填写仲裁员声明及公正承诺书,并在首次开庭前当庭宣读,以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这是成都仲裁委完善仲裁员监督管理制度的又一项举措。 据了解,成都仲裁委成立近十年来,一直把仲裁员队伍建设作为保证裁决公正的核 心环节来抓。在此之前,已经出台了《仲裁员办案言行规范》,建立了对新行为不规范仲裁员的告诫制度、当事人事后对仲裁员的评议制度等。从而实现了对仲裁员行为的全程监督。附: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声明及公正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一)我和我的配偶、直系亲属与本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及其配偶不是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 (二)我和我的配偶、直系亲属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 (三)在本案受理前,我没有为本案事先提供过咨询; (四)在3年内,我与本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没有在同一单位工作过; (五)在3年内,我没有担任过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人,领取过报酬; (六)我没有私自会见过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或者接受过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请客送礼; (七)没有其他足以影响我对本案作出公正裁决的情形。 我确知:仲裁员无论是由当事人选定或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参加案件审理,都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不为一方当事人说话、办事,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作为仲裁员,我承诺:遵守《仲裁暂行规则》和《仲裁员守则》的规定,保证办案时间,勤勉、高效、公正地为当事人解决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