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贵阳市公安局发布3月中旬治安播报 防小偷“财不露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3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公安局发布今年第七期治安播报,通报今年3月11日至20日贵阳市的治安情况,同时提醒市民,现在是扒窃高峰期,希望市民提高防范意识。

  3月11日至3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受理各类报警39262起,其中治安类警情1191起,刑事类警情377起,违法短信息诈骗64起,交通类警情971起,火灾类警情26起,求助类警情241起,其它报警11792起。

  近期,不断有群众反映乘坐大巴、中巴、公交车或逛街购物时,遭小偷扒窃。为此,警方特别提醒市民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在商场及繁华地区,扒窃分子经常会利用顾客进入商场掀门帘时进行扒窃,此时要注意拿好钱包或手包、背包。此外,不要在公共场所随便翻点钱款,不要将钱款放在上衣下部口袋和裤子口袋内。当一个或几个陌生人反复出现在您身边,且时常靠近您的背包或放钱包的口袋时,就应引起足够的警惕。

  2.在快餐店、饭店,扒窃分子主要是趁市民将外衣或手包放在座位或餐桌离去时进行扒窃。到这些场所时,最好要让钱物始终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内,或委托熟人代为管理。

  3.在农贸市场,扒窃分子往往会利用人们下班后急于买菜回家做饭而忽视保护财产的心理和特点进行扒窃。

  4.在公交车上,扒窃分子经常会在上下车门处趁人多拥挤时作案。所以在上下车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钱物,另外在车厢内最好一只手扶横杆,另一只手注意保护好随身携带的钱物。

  警方提醒,一旦发现被窃,应及时报案,并尽量提供可疑人员的有关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尽早帮您抓获扒窃分子。

  作者:肖锋 张红成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