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放炮炸伤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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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8:4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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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 2005年11月19日下午5点多,宁芜路“三星大酒店”门口,有人因婚礼放了好多烟花爆竹。一颗烟花将市民张某眼镜炸碎后,炸伤了他的左眼。 后经南京眼科医院治疗,住院30天,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因伤情较重,还需要进行一次手术。 张某告到法院,要新郎赔偿损失1.2万元。庭审中,新郎说自己是新郎不可能去放炮,放炮的另有其人。 雨花台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眼伤与新郎婚宴放鞭炮有直接因果关系。经调解,新郎同意一次性赔偿张某7000元。梁梅陈菲郑冰(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