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义如“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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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24 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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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知荣明耻”栏目报道了一则《从陌生人到兄弟》的感人故事:辽宁省灯塔市五星镇黑沟台村民高威,不惜贱卖房子帮助栾福山这个陌生大哥治病。就在这时,一位来自上海的好心人,掏出30万元,帮高威赎房,帮栾福山治病。 记者几经周折,终于找到这位好心人———上海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斯正华。面对记者,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斯正华坦言:“这是我第一次与记者面对面。” “情”字为先 记者:你此前一直不怎么愿意接受媒体采访,是出于什么考虑? 斯正华:我的确不愿意接受采访,不是因为我心虚,而是因为没必要。一个普通人,一个小企业,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值得到处炫耀吗?我跟高威、栾福山之间的事情,连自己公司的员工都不知道。 记者:做这样一件“小事”,你是怎样想的? 斯正华:因为我真的被感动了。高威,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卖了,去帮一个非亲非故的人治病,能不让人感动吗?在电视上看到这个故事,我觉得他们确实需要帮助,我就跟妻子、儿子、女儿商量,结果得到全家人一致赞同。 记者:你是怎样找到他们的? 斯正华:从电视台节目组我拿到了高威家里的电话。我打电话过去说,你为了给栾福山治病,把房子4.5万元就卖了,现在我给你汇5万元钱赎房子。没想到高威收到汇款,直接就把钱给了栾福山治病。其实,我在给高威汇款的同时,也给栾福山汇了5万元。后来得知高威把钱都给了栾,我就再次给高威打电话。我说,你一定要把房子赎回来,栾福山的病你不要管,我负责。然后,我又汇去5万元,同时给栾福山汇去15万元。我知道,以高威的性格,如果栾福山治病的钱不够,他还会把钱给栾的。 记者:你们公司规模也不大,3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吧? 斯正华:公司总共就30多个人,麻雀型企业。坦白说,建筑企业资金周转都很紧张,但是比起一个农民把房子卖掉去帮助另一个人,这30万元还真算不了什么。人,要实在,要有感情。 “责”有攸归 记者:你怎么看待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斯正华:我只是运气比较好,赶上改革开放的机会,才有了现在这一点点成绩。但是,人不能忘本,不能有了钱就变得麻木不仁。我时常想,创造财富是一种社会责任,使用财富也是一种社会责任。人家有困难,你有这个能力,为什么不帮一把呢? 记者:有一组数据,我国的慈善捐款只有15%来自富人阶层,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任何捐赠活动,你怎么看? 斯正华:这个问题报纸上报道很多了,有人说这是因为政策鼓励的不足,有人担心善款不能全部花到实处,等等。这些话都很有道理,但我就想说一句话,人要有良心。捐多捐少,不是衡量善心大小的标准。比如,一个亿万富翁,捐了100万元,一个贫寒人家,捐了100元,你说谁更有善心?我觉得是后者。就像这次高威和栾福山的事情,高威把房子变卖了给栾福山治病,多少人能够做到?换我,也未必做得到啊!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但我就觉得,有些事情虽然很小,但是意义却很大。 记者手记 相比那些身家动辄数十亿的富豪们来说,斯正华只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普通企业主。可是相比他们其中一些人为了豪宅名车动辄一掷千万,斯正华的30万元却显得沉甸甸的。 斯正华这样表述自己的动机———在看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的时候,我们还是应该力所能及施予援手,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斯正华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很简单:高威为了给栾福山治病,连自家的房子都变卖了,相对于高威,自己所做的何足挂齿? 本报记者 吴长亮 谭新政 |

